- 第五章 制作与安装
- 第一节 一般规定
- 第5.1.1条
钢材材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如无出场合格证或有怀疑时,必须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5的规定进行机械性能试验和化学分析,经证明符合标准和设计要求后方可使用。混凝土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4的要求。
- 第5.1.2条
网架的制作与安装,应符合≤网架结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GJ78-91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在施工中必须认真执行。
- 第5.1.3条
网架制作安装、验收及土建施工放线使用的所有钢尺必须统一标准、丈量的拉力要一致。当跨度较大时,应按气温情况考虑温度修正。
- 第5.1.4条
焊接工作已在工厂或预制拼装厂内进行,以减少高空或现场工作量。
现场的钢管焊接应有四级以上技工进行,并经过焊接球节点与钢管连接的全位置焊接工艺考核合格后方可参加施工。
当采用焊接钢板节点时,应选择合理的工艺顺序,以减少焊接变形及焊接应力。
- 第5.1.5条
网架的安装方法,应根据网架受力和构造特点,在满足质量、安全、进度和经济效果的要求下,结合当地的施工技术条件综合确定。
网架的安装方法及适用范围如下:
一 、高空散装法
适用与螺栓连接节点的各种类型网架,并宜采用少支架的悬挑施工方法;
二 、分条或分块安装法
适用于分割后刚度和受力状况改变较小的网架,如两向正交、正放四角锥、正放抽空四角锥等网架。分条或分块的大小应根据起重能力而定;
三 、高空滑移法
适用于正放四角锥、正放抽空四角锥、两向正交正放等网架。滑移时滑移单元应保证成为几何不变体系;
四 、整体吊装法
适用于各种类型的网架,吊装时可在高空平移或旋转就位;
五 、整体提升法
适用于周边支承及多点支承网架,可用升板机、液压千斤顶等小型机具进行施工;
六 、整体顶升法
适用于支点较少的多点支承网架。
- 第5.1.6条
采用吊装或提升、顶升的安装方法时,其吊点的位置和数量的选择,应考虑下列因素:
一
、宜与网架结构使用时的受力状况想接近;
二
、吊点的最大反力不应大于起重设备的负荷能力;
三 、各起重设备的负荷宜接近。
- 第5.1.7条
安装方法选定后,应分别对网架施工阶段的吊点反力、挠度、杆间内力、提升或顶升时支承柱的稳定性和风载下网架的水平推力等项进行验算,必要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施工荷载应包括施工阶段的结构自重及各种施工活何在。安装阶段的动力系数:当采用提升法或顶升法施工时,可取1.1;当采用拔杆吊装时,可取1.2;当采用履带式或汽车式起重机吊装时,可取1.3。
- 第5.1.8条
无论采用和中施工方法,在正式施工前均应进行试拼及试安装,当确有把握时方可进行正式施工。
- 第5.1.9条
在网架结构施工时,必须认真清除钢材表面的氧化皮和锈蚀等污染物,并及时采取防腐蚀措施。
不密封的钢管内部必须刷防锈漆,或采用其他防锈措施。焊缝应在清除焊渣后涂刷防锈漆。
不得以考虑锈蚀而在实际施工中任意加大钢材截面或厚度。
- 第二节 制作与拼装要求
- 第5.2.1条
网架结构应在专门的胎具上制作,以保证杆件和解点的进度和互换性。
- 第5.2.2条
网架结构制作与拼装中的对称焊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5规定的二级质量检验标准的要求,其他焊缝按三级质量检验标准的要求。
- 第5.2.3条
焊接钢板节点的节点板宜用砂轮切割机下料。节点板长度尺寸允许偏差为±2mm,厚度允许偏差为±0.5mm,角度允许偏差为±20‘,可用角尺或样板检查,其接触面应密合。
焊接球节点的半圆球,宜用机床坡口。焊接后的成品球表面应光滑平整,不应有局部突起或折皱。
焊接球直径的允许偏差:当球直径小于等于300mm时,为±1.5mm;直径大于300mm时,为±2.5mm;圆度:当直径小于等于300mm时,不应大于1.5mm;当直径大于300mm时,不应大于2.5mm;设计壁厚减薄量不应大于13%,且不得超过1.5mm;对口错变量允许偏差不应大于1mm。
螺栓球节点不得有裂纹。螺纹应按6H级精度加工,并符合国家标准《普通螺纹公差与配合》GB197-81的规定。球中心至螺孔端面距离偏差为±0.20mm,螺栓球螺孔角度允许偏差为±30‘。
- 第5.2.4条
焊接节点的钢管杆件宜用机床下料。杆件长度应预加焊接收缩量,其值可通过试验确定。
杆件制作长度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螺栓球节点的钢管杆件为±1mm;
二、焊接球节点的钢管杆件为±1mm;
三、焊接钢板节点的型钢杆件为±2mm。
- 第5.2.5条
网架应在专门的拼装模架上进行小拼,以保证小拼单元的形状及尺寸的准确性。
小拼单元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小拼单元为单锥体时:弦杆长、锥体高为±2.0mm;上弦对角线长度为±3.0mm;下弦节点中心偏移为2.0mm;
二、小拼单元不为单锥体时,节点中心允许偏移为2.0mm;
三、小拼单元为平面桁架时,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5的有关规定。
焊接球节点与钢管中心允许偏移为1.0mm。
- 第5.2.6条 分条或分块的网架单元长度不大于20m时,拼接边长度允许偏差为±10mm;当条或块的长度大于20m时,拼接边长度允许偏差为±20mm.
对于多跨点支承网架拼接边长度允许偏差为上述各项规定的1/2。
高空总拼可采用预拼装或其他保证精度措施。
- 第5.2.7条
焊接节点的网架结构在总拼前应精确放线,放线的允许偏差分别为边长及对角线长的1/10000。
总拼所用的支撑点应防止不均匀下沉。
总拼时应选择合理的焊接工艺顺序,以减少焊接变形和焊接应力。拼装与焊接顺序应从中间向两端或四周发展。
- 第5.2.8条
焊接节点网架所有焊缝均需进行外观检查,并做出记录。对大、中跨度钢管网架的拉杆与球的对接焊缝,应作无损探伤检验,其抽样数不少于焊口总数的20%,取样部位由设计单位与施工单位协商确定,质量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5所规定的二级焊缝的要求。
- 第5.2.9条
网架用高强度螺栓连接时,按有关规定拧紧螺栓后,应用油腻子将所有接缝处填嵌严密,并应按钢结构防腐蚀要求进行处理。
当网架用螺栓球节点连接时,在拧紧螺栓后,应将多余的螺孔封口,并应用油腻子将所有接缝处填嵌严密,补刷防腐漆两道。
- 第三节 高空散装法
- 第5.3.1条
当采用小拼单元或杆件直接在高空拼装时,其顺序应能保证拼装的精度,减少积累误差。悬挑法施工时,应先拼成可承受自重的结构体系,然后逐步扩展。
网架在拼装过程中应随时检查基准轴线位置、标高及至偏差,并应及时纠正。
- 第5.3.2条
搭设拼装支架时,支架上支撑点的位置应设在下弦节点处。支架应验算其承载力和稳定性,必要时可进行试压,以确保安全可靠。
支架支柱下应采取措施,防止支座下沉。
- 第5.3.3条
在拆除支架过程中应防止个别支撑点集中受力,应根据各支撑点的结构自重挠度值,采用分区分阶段按比例下降或用每步不大于10mm的等步下降法拆除支撑点。
- 第四节 分条或分块安装法
- 第5.4.1条
将网架分成条状单元或块状单元在高空连成整体时,网架单元应具有足够刚度并保证自身的几何不变性,否则应采取临时加固措施。
- 第5.4.2条
为保证网架顺利拼装,在条与条或块与块合拢处,可采用安装螺栓等措施。设置独立的支撑点或拼装支架时,应符合本规程第5.3.2条的要求。
合拢时可用千斤顶将网架单元顶到实际标高,然后连接。
- 第5.4.3条
网架单元宜减少中间运输。如需运输时,应采取措施防止网架变形。
- 第五节 高空滑移法
- 第5.5.1条 高空滑移可采用下列两种方法:
一、单条滑移法
分条的网架单元在事先设置的滑轨上单条滑移到实际位置后拼接;
二、逐条积累滑移法
分条的网架单元在滑轨上逐条积累拼装后滑移到设计位置。
高空滑移法可利用已建结构物作为高空拼装平台。如无建筑物可供利用时,可在滑移开始端设置宽度约大于两个节间的拼装平台。
有条件时,可以在地面拼成条或块状单元吊至拼装平台上进行拼装。
- 第5.5.2条
滑轨可固定于钢筋混凝土梁顶面的预埋件上,轨面标高应高于或等于网架支座设计标高。
滑轨接头处应垫实,若用电焊连接应锉平高出轨面的焊缝。当支座板直接在滑轨上滑移时,其两端应做成圆导角,滑轨两侧应无障碍。
摩擦表面应涂润滑油。
- 第5.5.3条
当网架跨度较大时,宜在跨中增设滑轨,滑轨下的支承架应符合本规程第5.3.2条的要求。
- 第5.5.4条
当设置水平导向轮时,可设在滑轨的内侧,导向轮与滑道的间隙应在10-20mm之间。
- 第5.5.5条
网架滑移可用卷扬机或手板葫芦牵引。根据牵引力大小及网架支座之间的系杆承载力,可采用一点或多点牵引。牵引速度不宜大于1.0mm/min,牵引力可按滑动摩擦或滚动摩擦分别按下式进行验算:
一、滑动摩擦
Ft≥μ1ξGok
(5.5.5-1)
式中 Ft——总启动牵引力;
Gok——网架总自重标准值;
μ1——滑动摩擦系数,在自然轧制表面,经粗除锈充分润滑的钢与钢之间可取0.12-0.15;
ξ——阻力系数,当有其他因素影响牵引力时,可取1.3-1.5。
二、滚动摩擦
Ft≥(k/r1+μ1r/r1)Gok
(5.5.5-2)
式中Ft——总起重牵引力;
Gok——网架总自重标准值;
k——刚制轮与钢之间滚动摩擦系数,可取0.5mm;
μ2——摩擦系数在滚轮与滚轮轴之间,或经机械加工后充分润滑的钢与钢之间可取0.1;
r1——滚轮的外圆半径(mm);
r——轴的半径(mm)
当网架滑移时,两端不同步值不应大于50mm。
- 第5.5.6条
在滑移和拼装过程中,对网架应进行下列验算:
一、当跨度中间无支点时,杆件内力和跨中挠度值;
二、当跨度中间有支点时,杆件内力、支点反力及挠度值。
当网架滑移单元由于增设中间滑轨引起杆件内力变号时,应采取临时加固措施以防失稳。
- 第六节 整体吊装法
- 第5.6.1条
网架整体吊装可采用单根或多根拔杆起吊,也可采用一台或多台起重机起吊就位。
当采用多根拔杆方案时,可利用每根拔杆两侧起重机滑轮组中产生水平分力不等原理推动网架移动或转动进行就位(图5.6.1)。
网架吊装设备可根据起重滑轮组的拉力进行受力分析,当提升阶段或就位阶段时,可分别按下列公式计算起重滑轮组的拉力:
提升阶段(图5.6.1a)
Ft1=Ft2=G1/2sinα1
(5.6.1-1)
就位阶段(图5.6.1c)
Ft1sinα1+Ft2sinα2=G1
(5.6.1-3)
式中 G1——每根拔杆所担负的网架、索具等荷载;
Ft1、Ft2——起重滑轮组的拉力;
α1、α2——起重滑轮组钢丝绳与水平面的夹角。
网架移位距离(或旋转角度)与网架下降高度之间的关系,可用图解法或计算法确定。
当采用单根拔杆方案时,对矩形网架,可通过调整缆风绳使拔杆吊着网架进行平移就位;对正多边形或圆形网架可通过旋转拔杆使网架转动就位。
- 第5.6.2条
在网架整体吊装时,应保证各吊电起升及下降的同步性。提升高差允许值(是指相邻两拔杆间或相邻两吊电组的合力点间的相对高差)可取吊点间距离的1/400,且不宜大于100mm,或通过验算确定。
- 第5.6.3条
当采用多根拔杆或多台起重机吊装网架时,宜将额定负荷能力乘以折减系数0.75,当采用四台起重机将吊点连通成两组或用三根拔杆吊装时,折减系数可适当放宽。
- 第5.6.4条 在制定网架就位总拼方案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网架的任何部位与支承柱或拔杆的净距不应小于100mm;
二、如支承柱上设有凸出构造(如牛腿等),应防止网架在起升过程中被凸出物卡柱;
三、由于网架错位需要,对个别杆件暂不组装时,应取得设计单位同意。
- 第5.6.5条
拔杆、缆风绳、索具、地锚、基础及起重滑轮组的穿法等,均应进行验算,必要时可进行试验检验。
- 第5.6.6条
当采用多根拔杆吊装时,拔杆安装必须垂直,缆凤绳的初始拉力值宜取吊装时缆风绳中拉力的60%。
- 第5.6.7条
当采用单根拔杆吊装时,其底座应采用球形万向接头;当采用多根拔杆吊装时,在拔杆的起重平面内可采用单向铰接头。拔杆在最不利荷载组合作用下,其支承基础对地面的压力不应大于地基允许承载能力。
- 第5.6.8条
当网架结构本身承载能力许可时,可采用在网架上设置滑轮组将拔杆逐段拆除的方法。
- 第七节 整体提升法
- 第5.7.1条
网架整体提升可在结构上安装提升设备提升网架,也可在进行柱子滑模的施工的同时提升网架,此时网架可作为提升平台。
- 第5.7.2条
提升设备的使用负荷能力,应将额定负荷能力乘以折减系数,穿心式液压千斤顶可取0.5-0.6;电动螺杆升板机可取0.7-0.8;其他设备通过试验确定。
- 第5.7.3条
网架提升时应保证做到同步。相邻两提升点和最高与最低两个点的提升允许升差应通过验算确定。相邻两个提升点允许升差值:当用升扳机时,应为相邻点距离的1/400,且不应大于15mm;当采用穿心式液压千斤顶时,应为相邻距离的1/250,且不应大于25mm。最高点与最低点允许升差值:当采用升板机时应为35mm,当采用穿心式液压千斤顶时应为50mm.
- 第5.7.4条
提升设备的合力点应对准吊点,允许偏移值应为10mm。
- 第5.7.5条
整体提升法的下部支承柱应进行稳定性验算。
- 第八节 整体吊升法
- 第5.8.1条
当网架采用整体顶升法时,应尽量利用网架的支承柱作为顶升时的支承结构,也可在原支点处或其附近设置临时顶升支架。
- 第5.8.2条
顶升用的支承柱或临时支架上的缀板间距,应为千斤顶使用行程的整倍数,其标高偏差不得大于5mm,否则应用薄钢板垫平。
- 第5.8.3条
顶升千斤顶可采用丝杠千斤顶或液压千斤顶,其使用负荷能力应将额定负荷能力乘以折减系数:丝杠千斤顶取0.6-0.8;液压千斤顶取0.4-0.6。
各千斤顶的行程和升起速度必须一致,千斤顶及其液压系统必须经过现场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 第5.8.4条
顶升时各顶升点的允许升差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相邻两个顶升用的支承结构间距的1/1000,且不应大于30mm;
二、当一个顶升用的支承结构上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千斤顶时,取千斤顶间距的1/200,且不应大于10mm。
- 第5.8.5条
千斤顶或千斤顶合力的中心应与柱轴线对准,其允许偏移值应为5mm;千斤顶应保持垂直。
- 第5.8.6条
顶生前既定胜过中网架支座中心对柱急显得水平偏移值不得大于柱截面短边尺寸的1/50及柱高的1/500。
- 第5.8.7条
对顶升用的支承结构应进行稳定性验算,验算时除应考虑网架和支承结构自重、与网架同时顶升的其他静载和施工荷载外,还应考虑上述荷载偏心和风荷载所产生的影响。如稳定不足时,应首先采取施工措施予以解决。
- 第九节 组合网架结构的施工
- 第5.9.1条
预制钢筋混凝土板几何尺寸的允许偏差及混凝土质量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4的有关规定。
- 第5.9.2条
灌缝混凝土应采用微膨胀性水泥拌制,并连续灌注。
当灌缝混凝土强度达到混凝土强度等级的75%以上时,方可拆除拼装支架。混凝土质量标准与本规程第5.9.1条的规定相同。
- 第5.9.3条
组合网架结构的钢腹杆及下弦杆制作、拼装几何尺寸允许偏差及焊缝质量要求应符合本章第二节的规定。
- 第5.9.4条
组合网架结构安装方法可采用高空散装法、整体提升法、整体顶升法、也可采用分条(分块)法、高空滑移法。
当组合网架结构分割成条(块)状单元时,必须单独进行承载力和刚度的验算,单元体的挠度不应大于形成整体结构后该处挠度值。
- 第十节 验收
- 第5.10.1条
网架结构的制作、拼装和安装的每个工序均应进行检查验收。凡未经检查验收,不得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安装完成后必须进行交工检查验收。每道工序的检查验收均应作出记录,并应汇总存档。
焊接球、螺栓球、杆件、高强度螺栓等均应有出厂合格证及检验记录。
- 第5.10.2条
交工验收时,应检查网架的纵横向边长偏差,支承点的中心偏移和高度偏差。纵横向边长偏差允许值应为长度的1/2000,且不应大于30mm;中心偏移允许值应为网架跨度的1/3000,且不应大于30mm;高度偏差允许值:对周边支承的网架相邻点之间,应为相邻支座间距的1/400,且不应大于15mm,最高与最低点之间,应为30mm;对多点支承的网架,应为相邻支座间距离的1/800,且不应大于30mm。
- 第5.10.3条
施工完成后,应测量网架的挠度值(包括网架自重的挠度及屋面工程完成后的挠度),所测的挠度平均值,不应大于设计只得15%,所测的挠度曲线应存档。网架的挠度观测点:对小跨度,设在下弦中央一点,对大中跨度,可设五点,下弦中央一点,两向下弦跨度四分点处各二点,对三向网架应测量每项跨度三个四等分点处的挠度。
- 第5.10.4条
网架工程验收应具备下列文件:网架施工图、竣工图、设计更改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所用钢材与其他材料的质量证明书和试验报告;网架的零部件产品合格证书和试验报告、网架拼状各工序的验收记录、焊工考试合格证明、焊缝质量和高强度螺栓质量检验资料、总拼就位后几何尺寸误差和挠度记录。